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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管理员 日期: 2020-10-07 阅读: 2651


焦作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焦教资助〔2020〕  47号 


焦作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关于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分档

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市属各中职学校:

    为贯彻落实我市教育扶贫相关政策,做好中职资助工作的“四个精准”,依据《财政部 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 [2019] 19号)文件精神和省中心的要求,经研究,决定从2020年秋季学期开始,对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进行分档, 具体要求如下:

    一、分档标准

      将中等职业学生国家助学金标准在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不变的基础上进行分档,一档全市统一为3000元标准,其余档位各县(市)区结合各地实际情况进行自由分档;市属中职学校划分为三档,分别为每生每年3000元,2000元,1000元。

    二、分档要求

     (一)在每学期开学初,学校资助评审小组按《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豫教资﹝2016﹞23号)、《焦作市教育局 关于转发〈河南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及量化考核的结果认定学生的困难等级,即特别困难、困难、一般困难。

     (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特困供养学生等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优 先享受最高档。

    三、其它要求

    (一)学年由市资助中心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 (以下简称中职子系统)内选择自由分档,各县(市)区资助中心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在“中职子系统“内录入档次,每月按时完成系统内资助名单的提交、审核和发放,且核准平均每生每月200元。

(二)加强结算报表的填报工作。在各种结算报表中,各个学校确保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平均为每生每年2000元。

    (三)强化监督检查。各县(市、区)资助中心要高度重视,监督本辖区的中职国家助学金分档工作,市资助中心将对各地、各学校的分档情况进行核查。

2020年9月24日

焦作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0年9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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