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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管理员 日期: 2024-07-22 阅读: 1704


焦作职工医学院关于启用新院徽的通知

院属各处室:

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在学院多次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现将对学院院徽予以更换(详见附件)。从2024年8月1日起,正式启用新校徽,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原焦作职工医学院院徽从2024年8月1日起不再使用;

二、学院所有网站、公众号、视频号,新制作的出版物、宣传物、徽章、证书、证件等公开场合,应使用新院徽;

三、学院宣传以及大型公共活动等公开场合,应使用新院徽;

四、院徽知识产权属焦作职工医学院独有,未经学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使用;

五、未经学院同意,任何个人或使用单位不得对院徽进行更改。

特此通知

 

焦作职工医学院

2024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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