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省辖市、直管县(市)教育局、财政局、民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扶贫办、残联、退役军人局,各高等学校,各省属中职、中小学校、幼儿园: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健全学生资助制度,进一步提高学生资助精准度,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精神,我省制定了《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民政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 河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2019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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